第31版:河南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封面

第02版
巷议

第03版
民生置顶
今报网首页
2020年01月08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汤阴一男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判刑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见习记者 

    李俊珂   通讯员 张惠阳 郜静

    近日,汤阴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告人王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

    2016年,被告人王某承包了汤阴县某项目两栋楼房的建筑工程,并与张某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张某又分别与李某、靳某签订了劳务合同,杨某系施工现场负责人。之后,王某收到了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款,但并未支付张某、李某、靳某、杨某的工资167500元。在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后,王某仍未支付上述工人工资。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已经领取工程款,但拒不支付工人的工资,主观上具有直接故意性。在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的情况下仍不支付,属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王某家属代其结清了工人工资。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 东方今报版权所有  合作伙伴:方正爱读爱看网
   第01版:封面
   第02版:巷议
   第03版:民生置顶
   第04版:民生置顶
   第05版:民生置顶
   第06版:民生情报站
   第07版:民生情报站
   第08版:大家都在看
   第09版:看视频
   第10版:天天315
   第11版:短新闻
   第12版:最经济
   第13版:最经济
   第14版:今牌金融
   第15版:今牌金融
   第16版:今牌金融
   第17版:河南新闻
   第18版:河南新闻
   第19版:河南新闻
   第20版:河南新闻
   第22版:河南新闻
   第23版:河南新闻
   第24版:河南新闻
   第25版:河南新闻
   第26版:河南新闻
   第27版:河南新闻
   第28版:河南新闻
   第29版:河南新闻
   第30版:河南新闻
   第31版:河南新闻
   第32版:河南新闻
扯树筋
汤阴一男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