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程萌/文图
“判处被告人桑某生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2月27日上午,焦作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活动在焦作中院召开,依法对桑某生、刘某、常某涛、李某旗、秦某5起53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进一步掀起扫黑除恶强大声势,持续推动焦作法院专项斗争提速增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焦作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高位推动,院长靠前指挥、亲自办案;坚持制度创新,提升审判质效;坚持除恶务尽,强化“打财”“破网”;坚持综合治理,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坚持夯实基础,严密“两委”换届排查;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整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
截至目前,焦作法院共审结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案件52件,判处268名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犯罪分子刑罚,其中9人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没收财产共计671.2万元,责令退赔、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共计2591.3万元,黑恶势力受到沉重打击,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