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韩争强 通讯员 崔佳
12月19日,按照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和部署,襄城县人民法院在五号审判庭集中宣判满梦龙等8人寻衅滋事、赌博一案和张东江强迫交易、寻衅滋事一案。该两起涉恶犯罪案件,是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组织的第一次大规模集中宣判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社会群众旁听宣判。
满梦龙等8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襄城县夜市、KTV、酒吧等场所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恶势力,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毁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他们分别被判处1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0元至30000元不等。
张东强等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方法和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在襄城县湛北乡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许昌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首山焦化公司)所属货场(下称首山货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垄断一方,排挤竞争对手,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恶势力团伙。他们分别被判处3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0元至200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