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见习记者 鲁兵库
通讯员 任文豪
12月5日,清丰公安局六塔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共享电动自行车案件,刑事拘留一名犯罪嫌疑人梁某防。
共享单车的出现给大家出行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但也有少数不法分子竟然将脏手伸向了它,企图共享变“独享”。2019年12月4日15时许,六塔派出所接到王某华报案称: 12月3日通过手机监控巡查时发现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超出骑行范围,该车超出范围后将无法继续行驶,于是断定该车可能被人恶意带离,通过定位扫描时发现,该共享电动自行车位于清丰县六塔乡六塔集村内。接到报警后,六塔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根据掌握的线索确定六塔乡六塔集村梁某防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及时将其传讯到案,经侦查查明,2019年12月3日6时20分许,梁某防将停放在清丰县城关镇新天地附近的一辆哈啰共享电动自行车搬进自己驾驶的东风小康牌面包车的后备箱内,当日10时许,驾驶该面包车回家后将该车私藏在自己哥哥家院内。经讯问,梁某防称对盗窃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防已被清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