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贾若男
张永刚
焦作一男子张某未经许可非法经营汽油买卖,在被民警查缴时,该男子不仅不配合执法,且使用暴力方法阻碍执法,将民警前臂咬伤。近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五个月。
2019年8月2日9时许,被告人张某在焦作市解放区出渣路西城家园南门口非法出售汽油时,被民警查获。张某在明知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的情况下,暴力阻碍执法,将一名民警前臂咬伤。2019年8月3日,张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焦作市公安局焦南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8月15日经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焦作市公安局焦南分局执行逮捕。2019年11月15日公诉机关向解放区法院提起公诉,该院经审查后于同日立案,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解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