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倪政伟 实习生 袁玉龙
通讯员 梁锦学 司连杰
近日,睢县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坚持不懈的调解,成功执结了一起相邻关系通行权纠纷案件。祖某、田某系同村村民,且为一路之隔的邻居。因田某在其房屋东侧修建的台阶占压了公共出路,邻居祖某便将田某告上法庭。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等程序,最终,商丘中院判决田某将建在其房屋东侧的水泥台阶拆除至与公共水泥出路齐平。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调查了解到,申请人祖某与被执行人田某虽系近邻,但为共同出路问题发生矛盾时间已久,双方还多次发生打架,积怨较深。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走访,积极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联系当地村委会、村民小组联手协调。在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当事人双方心服口服,握手言和,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田某承认其房屋东侧归公共出路,双方同意台阶不再拆除,维持原状。案件得以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