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王莉莉 常丽君
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通过将被执行人安某的车辆进行查封,促使其履行了判决义务。
原告任某和被告安某系借款合同纠纷,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安某给付原告任某借款10000元。判决虽已生效,但安某仍然不还款,案件转入执行程序。
执行期间,执行法官耐心做被执行人安某的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劝诫他赶紧还款,可安某却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反正我没钱,你们看着办吧!”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安某名下的电动汽车一辆,并严肃告诫安某:“你的电动汽车已经被武陟法院依法查封,若你未按规定期限履行判决义务,法院将依法进行拍卖!”安某的态度马上转变:“法官,您可千万别拍卖,我和媳妇儿还指着这辆车上下班呢!”
近日,安某主动来到武陟法院,将10000元借款履行完毕,执行法官依法将其车辆进行解封,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