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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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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高鹏:重拳扫黑除恶 诠释无悔忠诚

    他参与侦破了平舆县588万元天价绑架案,并带队赴平顶山抓获主犯,因此他平生第一次在中央电视台露脸。扫黑除恶以来,他负责的打黑中队侦破了平舆县涉恶第一案,接着又侦破了驻马店市涉黑第一案,他就是平舆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打黑中队中队长刘高鹏。

    如果说很累又危险的职业是警察,那么,作为专职负责扫黑除恶工作的刑警中队长刘高鹏,他的劳累和危险系数又增加了许多,但他务实、坚韧、睿智、机智勇敢、百折不挠,他以他的专业文化、思维眼光、情怀情操在扫黑除恶的路上一步一个脚印坚实地走下去。自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平舆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打黑中队成了主力军,许多涉黑恶案件交给了他们,作为打黑中队长,把那些急、难、险、重的工作交给他,是对他的高度信任,事实证明,他重任在肩、不辱使命。

    刘高鹏,37岁,2005年毕业于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次年参加工作,成为平舆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名刑警。2014年12月任刑警二中队中队长,2015年5月任打黑中队中队长。刘高鹏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侦破或参与侦破多起大案要案,如“2015·3·25”绑架案,余某故意杀人案,老王岗乡系列入室盗窃案,安某系列抢劫、抢夺、强奸案,李某等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组织案,王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案等一系列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工作。因工作出色,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三次、个人嘉奖三次。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安海涛 通讯员 聂乾卿
    乔装打扮 侦破故意杀人案

    2009年3月21日晚,平舆县万金店镇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造成二人死亡三人重伤的恶性后果。案发后,犯罪嫌疑人余某外逃,平舆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抽调刑警大队精干力量上案侦查。

    刘高鹏作为抽调人员,当夜便随抓捕小组赴信阳潢川县、驻马店市等地的火车站进行24小时的布控和围堵。案发后次日,刘高鹏作为抓捕组骨干,开始了艰辛的赴外抓捕行程。其间,他随抓捕组转战河南信阳、新县,浙江台州,湖北武汉,广东省的广州、惠州、中山、湛江等三省十三个地市,辗转行程三万公里,日夜兼程、风餐露宿。在外抓捕的一百多天里,他经常冒着三十七八摄氏度的高温,白天摸排,夜晚蹲守,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在广州市摸排线索期间,因为化装成收破烂的人员便于侦查,刘高鹏便留起了胡子,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没有剃过胡须,加上天天在外风吹日晒,结果刚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看上去像四五十岁的黑瘦老头。

    在转战到湛江、徐闻等市县沿海一带时,刘高鹏对嫌疑人余某进行了细致分析,因余某没有谋生手段,只能靠打零工挣钱。在徐闻县县城,临时工聚集点分散在县城的东、北、南三个位置,刘高鹏每天早上五点、中午十点、晚上八点在三个聚集点进行观察摸排。由于聚集点分散,为了便于观察,刘高鹏每天坚持步行到打工聚集点,每趟下来都要走十里地,一天三趟。由于水土不服,刘高鹏经常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但刘高鹏从没有向专案组领导提过任何要求,一心只想着把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在徐闻县连续二十多天的细致摸排和蹲守,终于发现杀人逃犯余某的踪迹。2009年6月26日,早晨6时许,经过周密布控,刘高鹏带领另外两名专案组民警,在徐闻县城一散工聚焦点,一起包抄上前,将犯罪嫌疑人余某摁倒在地,戴上手铐,成功将潜逃3个月的涉嫌故意杀人的余某抓捕归案。

    破获涉恶犯罪团伙案 打响扫黑除恶第一枪

    2018年3月19日,平舆县公安局接到上级关于“姚某、张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线索”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刑警大队打黑中队为主要力量的专案组,由刘高鹏队长带领,深入开展摸排、调查、取证工作。

    由于该案是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驻马店地区经营的第一起涉黑案件,省市县领导对该案非常重视。驻马店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渊亲自听取该案的进展汇报,并指示该案必须要办好、办扎实,办成精品案件。该案案情重大,时间紧,任务重,上案工作的只有刘高鹏同志带领的打黑中队10位民警,每天起早贪黑地工作,专案组民警从上案开始,就再没有星期天,更没有节假日。长期复杂而又繁重的工作,使打黑中队民警身心俱疲。一度出现厌战情绪,工作进展缓慢。领导多次召开案件进展会,作为案件主要负责人,刘高鹏同志一方面安抚专案组的同志,另一方面要面对案件的压力,与时间赛跑,可以想象当时的压力有多大,刘高鹏同志吃住在单位,每天都要加班到凌晨,可躺在床上还是想着案件,于是就经常失眠。

    经调查,2010年至2018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姚某,笼络姚某某、杨某、张某等人,实施高利转贷、肇事逃逸、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渐发展成以姚某为首,姚某某、杨某、张某为骨干成员,王某、赵某、杨某某、刘某等人为参与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犯罪团伙,在社会上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严重扰乱了该县社会经济秩序。

    2010年开始,犯罪嫌疑人姚某,带领组织成员,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行为,非法垄断平舆县“明大凯旋城”“中坤阳光城”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原材料购进市场。之后,姚某成立“明大凯旋城”物业公司,私自加盖房屋,改变小区结构,强行收取业主电梯使用费、公共照明费等费用,严重影响了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由于该涉黑犯罪团伙存在时期较长,犯罪事实多、证据总量大,且多数被害人存在戒备心理,给前期侦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刘高鹏同志亲自带队,先后数十次奔赴郑州、开封、周口等地取证。经过9个月的秘密侦查和不懈努力,搜集群众证言数百份,基本查清了以姚某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并先后将涉案的11名涉黑成员抓获归案。该案冻结姚某名下资产共九百八十余万元,查封姚某名下平舆县城商品房11套,驻马店市商品房1套,郑州市商品房6套,扣押涉案车辆5台,总合计达3400多万元。2018年12月31日,平舆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以姚某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被平舆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姚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等9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

    该案侦破过程中,中队长刘高鹏同志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攻坚精神,成功打掉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县第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2019年4月3日,经驻马店市人民法院开庭二审裁定,维持原判,主犯姚某被合并执行刑期25年,为驻马店市目前判决涉黑人员最高刑期,有力维护了该县社会治安秩序的安全稳定,切实捍卫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顾不上家的他自2018年2月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作为扫黑主力军,刘高鹏同志勇挑重担。截至目前,打黑中队抓获涉黑恶嫌疑人160余人,先后打掉并侦破姚某等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组织案;某龙涉恶犯罪团伙案;曾某涉恶犯罪团伙案;王某然涉恶犯罪团伙案。

    多年来,刘高鹏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秉承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光辉信念,深刻践行“四句话十六个字”总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警察的庄严承诺,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悔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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