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杰
2018年10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同年,开封市完成了市级派驻机构改革任务,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就如何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进行了深入的学习与探索。
一、突出政治监督,落实“两个维护”。
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旗帜鲜明地提出要突出政治监督,做到“两个维护”。一是突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监督。对规范领导班子运行、执行民主集中制、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下达《监察建议书》,督促制定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等制度,对领导班子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存在的多个重要问题要求限期整改。二是突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监督。会同机关党委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决策服务“三大攻坚战”“抓实五突破”“六个专项治理”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梳理问题限期整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做到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政令畅通。三是突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监督。8月、10月份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检查,深挖细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对“文山会海”反弹,工作不严不实、宗旨意识不够牢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改出实效长效,实现作风整体好转。
二、健全工作机制,“两个责任”同频共振。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共同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作、形成合力。一是共同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实现纪检组长与各综合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交流意见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良性互动、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二是共同构建“监督网”。把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党支部纪检委员三个层级监督力量协调起来,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形成了“大监督”格局。同时,建立电话、邮箱、举报箱“三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三是共同探索制度创新。纪检监察组派驻以来,充分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意见建议,共制订完善10多项工作制度,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强化日常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一是坚持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人是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对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和科级干部的监督。对综合监督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重点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重点事是抓住“三重一大”事项,对建设项目、重大资金使用、涉密设备招标等全程监督;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审核拟提拔县级干部和拟提拔科级干部个人廉洁情况。二是坚持廉政教育全覆盖。结合5+N主题党日活动,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到渑池、大别山、林州、兰考等红色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和市国家安全基础教育展馆进行参观学习等。坚持以案促改,组织各支部委员观看《蜕变》等警示教育片,警醒和告诫广大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坚持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期调研走访,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现问题。在运用第二、三种形态上,注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认错悔错改错,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把第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零容忍”的坚强决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派驻监督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顺应了时代发展需要,使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真切感受到 “监督就在眼前,纪委就在身边” ,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作用日益彰显。
(作者系开封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