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三年不还,在法院依法实施拘留后才幡然悔悟,2019年9月6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位被执行人迫于拘留压力,在送拘路上通过转账方式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
2016年初,被告陈某因经营需要向原告胡某借款10万元,约定借期三个月并出具借条。本案经红旗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陈某偿还欠款及利息。
起初,被执行人陈某还能按期还款,但随着陈某的心理逐渐松懈,还款也开始拖延。在共计偿还2.2万元欠款后,陈某便不再偿还,并拒接电话,企图蒙混过关。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去往陈某家中,强制将其拘传到法院并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当即送往拘留所。
在送拘路上,执行干警仍坚持对陈某进行思想教育,眼看就要进拘留所了,陈某这才感到法院强制执行的威力,主动联系家人,通过转账的方式将剩余7.8万元欠款全部偿还。 禹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