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冯晓玉 通讯员 张宏波 王海港
“孙警官,今天我把钱拿来了,你们把我的房子解封了吧,不要进行司法拍卖了。”8月2日上午,一名常年躲藏在外省的失信被执行人刘某,带着38万元现金来到原阳法院执行局。
刘某因投资经营资金短缺向张某借款35万元,并签订《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借款9个月并在公证处签订债权公证文书,到期后刘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张某向原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三组组长孙华宾受理此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被执行人刘某置之不理、避而不见。
经查询,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但是有一套房产登记在刘某名下,遂依法查封了该房产,并通过电话及短信告知刘某查封其房产的情况,如其再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拍卖其房产。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面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直至罚款拘留的处罚。刘某一下慌了神,主动打电话给申请执行人以及孙华宾,经协商,当事人达成一次性还款协议,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