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朱亚飞 常丽君
“被告人王×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近日,当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向王某宣读判决结果后,他当庭悔恨不已。
原告闫某与被告王某系土地承包纠纷,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二人解除合同,被告王某支付原告闫某承包费7200元,并清除承包土地上的附着物,恢复土地原状。但判决生效后,王某既不支付承包费,也不清除涉案土地,闫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从法理和情理上耐心劝导其履行判决义务,但王某软抵硬抗,该院查到王某的银行账户有几千元存款,立即依法冻结,后该院对王某司法拘留十五日。2019年7月,该院认为王某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遂依法以王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公安机关,检察院于近日向武陟法院提起公诉,该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了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