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于艳彬 通讯员 崔守跃
顾客就是上帝,在超市、水果店、汽车4S店……顾客购买商品之前,先“体验”下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先品尝、先试驾,再购买,这也是一种卖家与买家相互信任共赢的表现。可是,总有那么些人打破这个信任!
彭女士在林州市振林路与桃园巷交叉口经营一家电动车配件商行, 8月19日晚,一名男子来到店内,说要购买一辆电动自行车,并填写好了电动自行车用户档案卡。之后,男子提出要到马路上试骑一下,彭女士便给对方相中的电动自行车装上了电瓶,但是让彭女士意想不到的是,男子把车骑走后就再也没回来了。无奈之下,彭女士向林州市公安局报了警。被盗的是一辆白色小鸟牌电动自行车,价值3200元。
根据彭女士提供的线索,刑侦大队合成侦查队民警经过耐心的视频追踪,发现嫌疑人于8月21日晚上在振林路与长春大道交叉口出现,沿长春大道、长安路行至长安路与合欢路交叉口消失。
8月25日晚上9时,民警通过视频追踪、综合研判,联合合涧派出所蹲点守候抓获盗窃电动车嫌疑人王某朝(男,35岁,林州市人,有多次盗窃前科),追回被盗电动自行车一辆。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朝对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