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朱亚飞 李有福
近日,被执行人张某主动来到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履行了81343.56元(含利息)执行款。
张某是武陟县某学校一名在职教师,两年前替朋友陈某做担保,与某贷款公司签订合同,向银行贷了8万元。到期后,因陈某不还款,贷款公司代为还款给银行,后多次向陈某催要,陈某都以没钱为理由拒绝偿还,贷款公司又向担保人张某索要,张某却以自己只是担保人为由推诿,贷款公司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院查询陈某的财产,发现他名下没有房产、车辆,银行存款仅有2000余元。而张某是公职教师,每月都有固定的收入,执行法官劝说教育张某:“身为人民教师,应当以身作则,树立诚信榜样,如果有能力还拒不履行,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经过执行干警的一番劝诫,张某表示马上筹钱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