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朱亚飞
秦志刚
近日,申请人高某在多番周折后,终于拿到了“拉人头”所得的10000元劳务费,他诚挚地向执行干警表达谢意。
2018年5月,两人合作给企业介绍学生工。按照双方约定,高某为李某介绍学生工后,李某应当向高某支付劳务费,但李某只支付了一部分,李某就剩余的劳务费15000元向高某出具欠条一张,承诺于2019年2月21日之前还清。但到期后,高某多次讨要未果,诉至武陟法院。该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原告高某同意被告李某支付10000元劳务费,视为本案结清。调解书达成后,李某却未按照协议内容履行,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该院依法冻结了李某的银行账户,并将冻结裁定送达李某。近日,慑于冻结账户的压力,被执行人李某主动现身武陟法院,积极联系申请人高某,向其支付了10000元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