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韩争强 通讯员 乔瑞锋
8月16日上午,鄢陵县人民法院马栏人民法庭法官来到当事人所在地马栏镇洼刘村,巡回开庭审理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租赁合同纠纷案,当地数十名群众和村干部旁听了案件审理。 2018年6月1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租赁一份,被告将位于该村的374.2平方米出租给原告使用,每年租金62500元,约定租赁期限为70年,原告将租金交付给被告。后得知被告未取得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且租赁合同约定属于法律法规所禁止,致使原告无法租赁,引起纠纷。原告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被告返还租金62500元。
为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突出巡回审判的务实性和便民性,更加贴近群众,真正走进百姓的生活中,走进百姓的心坎里。鄢陵县法院确立8月为 “巡回审判月”,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村头树下、农家院落,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因该案涉及村民利益,且具有一定教育意义,马栏法庭法官决定到当事人的村子里开庭审理。
庭审中,法官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从情、理、法等方面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帮他们分析利弊得失。
庭审结束后,被告说:“没有想到法官主动上门,在家门口化解矛盾,我们相信法院,愿意接受调解。” 同时,这次庭审活动也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