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李文学 通讯员 周学峰
近日,夏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除隐患 防事故 保大庆”专项行动中,针对辖区部分车主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车灯损坏后未能及时修复,造成“独眼车”违法带病上路,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利因素,启动“明目行动”,严查“独眼车”违法上路。
该大队根据灯光等机件不全的机动车辆灯光的使用特点,采取白天看外观、晚上查灯光的差异化查处方式。要求执勤民警在路面执勤执法过程中,对查处的违法车辆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一律对车辆的灯光进行检查。并将低速货车作为检查重点。白天主要检查车辆的车灯外观是否破损、灯泡是否缺失、灯罩是否老化发黄造成照明不良、灯罩是否存在进水异物等异常行为。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灯罩破损、灯泡缺失、进入异物造成照明不良的行为,督促车辆使用人或车辆所有人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夜晚主要对被查车辆进行灯光测试,查看灯光是否完整、光照能否达到照明强度、远近光切换是否正常等安全机件缺失损坏违法,并对夜间查处的“独眼车”驾驶人进行处罚,限期令其修复,以免引发交通事故。
自8月初启动“明目行动”以来,12辆“独眼车”经修复后重新变得“耳聪目明”,有效地预防了因灯光缺失或照明不良造成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