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夏秀琴 通讯员 宋健
一男子称认识“房管局领导”能买经适房,另一男子冒充“房管局领导”,俩人结伙演双簧设陷阱,骗取万元好处费。近日,洛阳市公安局长春路派出所对涉嫌诈骗的江某、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蒲某为洛阳市涧西区某商户,听说有经济适用房可以办理,便欲购置一套,但因自己手续不合规无法办理。
今年初,蒲某妻子从朋友处偶然认识了一个二手房中介江某,在了解蒲某的情况后,江某称他认识房管局某领导张某,可以办理经济适用房等业务,但是需要三万到四万元不等的好处费。蒲某夫妻二人商议后,便产生了贪便宜的想法,于是立即联系江某办理,并于2月中旬转给江某一万元好处费。而江某为让二人放心,于2月底为二人引见了所谓的“房管局领导”张某,并告诫二人此事违法,不要声张。
接下来的几个月,蒲某询问手续是否办理妥当时,江某皆借由手续不好办理拖延时间。5月25日,蒲某心生不安到房管局窗口查询,因蒲某申购资格不符合条件,受理审核未通过。蒲某要求见房管局领导,窗口工作人员称没有该张姓领导,而蒲某联系江某退还1万元时,江某不予退还,房管局工作人员与蒲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了解情况后,洛阳市公安局长春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安排部署对该案件立案侦查,江某与张某也分别于5月29日、6月1日到案。
经查,张某是某企业集团下岗工人,目前是一名社会无业人员,并非房管局领导,江某也并不认识房管局领导,只是在最初得知蒲某想违规申购经济适用房时,心生贪念,联系到张某演了一台戏引蒲某上钩。
目前,洛阳市公安局长春路派出所已对涉嫌诈骗嫌疑的江某、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