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象声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封面

第02版
象声

第03版
要闻
今报网首页
2019年07月11日 星期四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猥亵幼女”决不可忍!用法律斩断挑战底线的黑手

    7月10日,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猥亵9岁女童”案有了最新进展: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批准逮捕。随后案件还将进入继续侦查、移交审查起诉……直至最终宣判(详见A03版)。

    一个所谓“成功人士”,毫无廉耻之心,罔顾法律存在,竟视儿童为金钱可以随意购买的“猎物”!勾当之龌龊已击穿底线!在这个“董事长”的眼中,或许金钱能让周某某心甘情愿为其诱骗“猎物”,但永远别想摆平法律。猥亵儿童的卑劣行径,社会的公序良俗不能忍,法治社会的底线更不能忍。

    “任何人不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无论手中有怎样的权力或多少金钱,都无法让法律变成一根“松紧带”。法律,永远是一把钢尺,谁敢触犯法律,就必将受到严惩。

    而在此案中,最为挑动大众敏感神经的是,受害者是一名仅9岁的孩子。孩子不仅是每个家庭的宝贝,是社会的共同财富,也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和未来。保护少年儿童的权益不受侵害,是法治社会的责任和底线。目前公众尤为关注,法律之于王振华之流,能否斩断其挑战底线的黑手?

    有人疑惑,为什么以猥亵罪而不是强奸罪批捕王振华?目前披露的证据与信息不足以表明王振华存在强奸幼女行为,因此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只能先以猥亵儿童罪的罪名进行追究。若最终没有确凿证据可以证明王振华存在强奸行为,那么按猥亵罪定罪会使他得到应受的最重惩罚。但并不排除警方在侦查中掌握到了实施奸淫的证据,届时可以变更罪名。

    同时,面对公众针对此案的期待与情绪,我们不由思考,目前,对猥亵罪的处罚是否与猥亵儿童所带来的危害相匹配?是否足以对犯罪者带来有效威慑?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认定和处罚是否应作出调整了?对于儿童而言,猥亵的侵犯所带来的伤害和影响与强奸并无区别。遭受猥亵必将对其身心健康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并对未来的成长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且伴随终生。

    期待在今后的法律完善中,能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予以更合理调整,并能兼顾刑罚对犯罪人刑满释放以后的行为约束、矫正以及再犯预防等。

    本案中的周某某作为受害者家长的朋友,拿人不义之财把孩子引入狼窝,人性扭曲黑暗至极,也必将面临法律严惩。目前,摆在她面前的唯一机会是,配合警方提供更多事实真相——王振华是否有奸淫幼女动机?是否有奸淫行为?是否有前科?是否还有更多受害者没有浮出水面?……

    7月10日,上海普陀警方通报,针对此案警方将坚决一查到底,全面查清案情,也号召广大群众向警方提供相关线索。人们期待,用法律的利剑严惩肇事者。人们更期待,法律在还受害儿童及其父母以公道的同时,能够用铁一般的事实告诉这个世界,任何无视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据央视新闻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东方今报版权所有  合作伙伴:方正爱读爱看网
   第01版:封面
   第02版:象声
   第03版:要闻
   第04版:大城无小事
   第05版:剧好看
   第06版:我们的初心
   第07版:我们的初心
   第08版:拍案说法
   第09版:大城无小事
   第10版:大城无小事
   第11版:速览
   第12版:专版
   第13版:专版
   第14版:大城无小事
   第15版:家有考生
   第16版:专版
“猥亵幼女”决不可忍!用法律斩断挑战底线的黑手
谨防环保督察中的“高级黑”
防高空抛物 要怎样的“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