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是公安部统一部署的“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启动日,15日当天,平舆交警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提前谋划,全警动员,扎实开展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全力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15日下午,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外勤七中队按照大队安排部署,在106国道861公里处设卡开展交通安全整治。14时34分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普通三轮摩托形迹可疑,遂将该车拦停进行盘查。经查,该车驾驶员高某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14时38分,就在执勤民警准备将高某带回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的时候,发现又有一辆普通三轮摩托由南向北欲加速通过卡点,民警将该车拦停后,发现该车驾驶员蒋某龙同样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遂将二人带回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检测,高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7mg/100mL; 蒋某龙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8mg/100mL。两人都达到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同样都涉嫌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随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条款分别对高某和蒋某龙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平舆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一杯酒,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可你若是酒后驾车,就会拉远你和家人的距离。拒绝酒驾,从你我做起。(张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