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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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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职位、乱收费、真骗局 专家:网络招聘平台应为求职者把关

     “××客服都是骗局”“我的押金到现在还没退”……近日,在一个名为“打击网络招聘骗局维权”的QQ群中,许多曾在网络招聘中受骗的网友激愤地发言。

    当前,网络已成为许多求职者寻找工作的主要方式,但是,记者调查发现,招聘网站上陷阱多多,“假招聘,真骗局”现象时有发生。对此,有关专家认为,商业招聘平台获得收益的同时,也要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息审查职责。

    交了体检费才知道工厂并没有招聘计划

    今年1月,山东济南的学生小毕与同学商议找一份兼职。某招聘网站上一则“招聘兼职工整理材料”的消息吸引了他们,一天70元。

    “和对方打过电话确认过,对方和网站描述一样,就是整理材料,工作轻松。”按小毕与同学的理解,整理材料就是整理一些办公文字材料,可当他们第二天到达约定地点时才发现,所谓材料实则是整理拆迁剩下的墙体建筑废料,“老板说,建筑材料也是‘材料’,但我们觉得他是故意模糊工作内容。”从那之后,每在网上浏览招聘信息,小毕都会更加仔细地询问工作细节,以防上当。

    记者在一些网络招聘平台上搜索,发现面对海量的招聘信息,不知如何判断信息真伪。山东潍坊的莹莹提醒道,在网上找工作要小心。

    春招开始,莹莹准备在家乡求职,一家知名保险公司招聘人事的消息吸引了她,便申请了该职位。很快,对方便安排了面试。“所谓面试,就是到现场填一个简单的简历,随后的面试都是对方介绍各种保险及卖保险的好处。”莹莹介绍,面试结束,对方说她很适合这个岗位,但得先交200元培训费才能入职。想起此前看过类似的招聘骗局,莹莹随便找了个理由拒绝了。

    与莹莹不同的石家庄牟先生则付出了金钱的代价。此前天津一家工厂招聘,他与家人开车到天津面试。对方以体检为由,让牟先生交了350元,随后又以照片费、入职抵押金、宿舍费等名目收款。后来牟先生才了解到,这家工厂根本没有招聘计划。

    据《2019中国互联网招聘行业市场研究》显示,在网络招聘平台各种不良体验中,占比34.8%的求职者最介意企业信息不真实。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7年至今,涉及虚假招聘的一审判决书有273份,涉及刑事案件的有174份,最常见的犯罪手段就是诈骗。

    求职者受骗 不知该找谁维权

    “打击网络招聘骗局维权”群号召受骗网友联合起来维权,“或许你觉得被骗了几百元肯定要不回来了,就这么算了,自认倒霉。但是你能想象在这样的平台上每天会有多少个受害者吗?”记者发现,即使是这样,真正付诸维权的也没几个人。

    群友小欧刚毕业寻找实习时,曾在网上被骗900多元“培训费”,发现被骗后她无计可施,“完全不知道怎么办,以为金额太少不能报警。后来加入维权群想着大家人多力量大,可以一起报警。但是最后也不了了之,花钱买教训吧。”

    莹莹面试结束离开保险公司时,曾想过投诉该公司,可苦于证据不足,最终也只能放弃。“当时也就是面试时对方口头让交款,自己并没有交款,也没有录音,投诉也无法提供证据。”

    在一些基于网络沟通的在线工作中,更容易因证据不足而难以维权。此前,南京劳动监察支队曾接到投诉,一学生在网上找到一份兼职写手的工作,双方约定按月结算稿酬。但写了两个月后,该学生依旧没收到稿费。劳动监察的工作人员发现,双方通过网络沟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名学生对该公司的真实名字及办公地点都不了解,监察部门想帮助维权却无能为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网络招聘便捷高效,深受求职者欢迎。但网络招聘信息不对称,求职者的信息在招聘公司那里是透明公开的,而多数情况下,求职者对招聘公司却一无所知,所以求职者浏览招聘信息时一定要擦亮眼睛,“面对高收入、低要求的工作,不要急功近利,应聘过程中对方要求缴纳培训费等费用时要拒绝。”

    刘俊海提醒,应聘者面试前可在网上查询求职单位的工商登记、营业执照等相关要件,应聘时要仔细看合同,留存诸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票据等证据。“一旦发现应聘过程中存在欺诈,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要第一时间维权。”

    网络招聘平台应做好信息审查

    前不久,苏州法院公布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黑中介’诈骗案”典型案例,一个19人犯罪团伙,以人力资源公司的名义在网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作案162起,骗取23.7万元,应聘者发现被骗后要求退款,还曾遭到该应聘团伙的恐吓。

    一个暴力犯罪集团是如何化身中介公司逍遥网络的?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该团伙系通过网络实施犯罪,于是法院给相关网络招聘平台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其采取措施阻塞平台监管漏洞。

    记者搜索一些兼职信息时发现,许多招聘公司在其主页上公司简介、联系方式均为空白。对于招聘信息中的“名企”“推荐”等标示,业内人士提醒求职者,“这是一种推广方式而已,有些标识花钱即可购买。”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换言之,平台负有审查职责。刘俊海指出:“网络招聘平台应当为求职者把好关。招聘平台是它们搭建的,求职招聘规则是它们写的,用人单位是它们遴选的。平台通过网络招聘的商业模式获得收益,因此平台企业要依法承担社会责任。”

    诈骗分子脱身有“术”

    尽管有法律的严惩,但在被绳之以法之前,诈骗分子是“赶集网”、“58同城”等网站上掌握工作的“老板”。当“老板”的面纱被刺破之后,面对满腔热情找工作的受害者,骗子们如何练就“脱身术”,摆脱受害人,继续行骗呢?

    1.拉黑。若与求职者仅通过qq、微信等网络方式联系,拉黑是虚假招聘者常用的伎俩。

    2.拖延。在相关“淘宝代运营”诈骗案中,被害人要求退钱时,骗子们采取“拖”的办法,一直“拖”到被害人自己放弃为止。有的“出国务工诈骗案”中,骗子们以手续正在办理、正在走程序等理由拖延受害人。

    3.返还小部分诈骗款。大连一家进行招工诈骗的团伙,在收取被害人保险费、照相费、好处费、档案费等不同名目的费用后,应聘者发现工作条件和薪酬待遇与广告承诺的有很大差距,要求退钱时,骗子便对被害人进行威胁。威胁不成,便返还给被害人100元至200元不等的费用,而后迫使被害人离开。而法院查明,该诈骗团伙采取此种方式,4个月内让2000余受害人损失130万余元。

    4.贬损招聘单位。宁波的一起判例中,骗子们冒充招聘单位面试经理,以测评费、服装费、体检费、操作电脑押金等名义骗取求职者现金,再谎称带求职者去单位进行测评培训,途中又编造理由贬损招聘单位,促使求职者放弃应聘。当求职者要求退还押金时,则以求职者主动违约等理由仅退还少量押金,进而占有其余款项。

    5.刁难。以刁难或者制造事端的方式推托应聘人员,也是诈骗分子常用伎俩。在安徽一起招聘诈骗中,在骗取求职者体检费和保险费后,骗子抛出难题——需求职者到外地工作或提供房产担保等理由,让求职者放弃就职。

    6.恐吓。四川绵阳一起高薪招聘司机的诈骗案中,被告人刘某某、李某某等人以“公司系收取高利贷,随时会打架斗殴,甚至被公安机关抓获坐牢”等进行恐吓,给求职者造成工作危险、不是正当工作的心理,迫使求职者自动放弃工作及全部或部分保证金。

    7.殴打。骗子们为了脱身,有时不惜使用暴力。在苏州的一起判例中,犯罪团伙安排专人,负责对求职者进行威胁、恐吓,挑一些“冒泡”或老实的人作为殴打对象。

    综合工人日报、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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