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李瀚 通讯员 唐悦
长垣县周某借给刘某35万元,经周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长垣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分别在调解书上签字,2018年6月到2018年9月期间,刘某分期付给周某35万元。2018年6月2日,根据法院调解书履行义务,刘某需第一次还款10万元。但刘某仍不还款。并逃避法院执行,躲避执行干警。2019年5月,根据司法拍卖程序,刘某位于长垣县的一处房产即将进入拍卖程序。刘某得知后,主动与法院执行干警联系。2019年5月22日,刘某主动将应履行35万欠款,缴纳至法院,案件执结。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