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王莉莉
陈丹丹
近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寻衅滋事案件依法宣判,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党某、马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6年5月,被告人王某、党某、马某以拉其村沙土为由,在村路上堆放石头、用砖块拦截刘某的大车,向刘某索要1300元赔偿,才让刘某的大车离开。
2016年12月,被告人王某、党某、马某以大车将黄河滩生产路压坏为由,采取车堵人拦的方式,对程某的十辆拉砖渣大车进行拦截,还强行上车拔掉大车钥匙,欲将被拦车辆开走,次日7时,程某给了王某5000元钱,王某才将程某的大车放行,后王某将钱分给党某、马某二人。
武陟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党某、马某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法判处上述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