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李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轿车沿新城区花生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检察院路口时,由于操作不当、未保持安全距离与前方正在等待红绿灯的闫某驾驶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李某受伤。经医生检查,已怀有身孕的李某除了受伤,还被撞击流产。办案民警经现场勘查、取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认定张某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钟长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