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韩争强 通讯员 王绍杰
停车位的规划、布局是站在城市发展和市民实际生活需求等因素下科学、合理、依法依规设置的。许昌长葛市一水果店店主因嫌设置在店前的停车位“碍事”竟然私自将其涂抹掉。结果在涂抹过程中被执勤交警逮了个正着。
今年63岁的张某山,在长葛市新华路与潩水路交叉口附近开了一家水果店。4月6日,他见到施工人员在店门口施划停车位,当时就心生不满,并当即阻挠施工人员划停车位。
4月7日下午2点多,张某山中午吃饭饮酒后觉得店门口停了车会影响自己做生意。随后,他买来漆和刷子,将店门口两个停车位标线和箭头给涂抹掉了。
张某山的涂抹行为,恰巧被路过的交警逮了个正着。根据相关法律条文,长葛市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张某山罚款500元,并消除违法行为。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张某山表示十分后悔,愿意承担后果。
长葛市交通管理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市政管理部门在道路范围内确定并施划道路停车泊位,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占用、撤销道路停车泊位。
“擅自设置或者占用、撤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在机动车停车泊位内设置停车障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百元罚款。张某山的行为构成擅自撤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违法行为。”处理此案的交警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