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下午下班前,红旗法院执行局收到这样一封温暖的感谢信。
这封信来自一件执行回转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马某,在其与韦某合同纠纷一案中,经红旗法院与新乡中院审理,判决马某返还韦某转让款20645元。二审宣判后,判决即发生了法律效力,胜诉方当事人韦某向红旗法院申请执行,这期间,马某对判决不服提出再审申请。2018年8月,省高院作出再审判决,依法撤销原判决。2019年1月底,马某向红旗法院提出执行回转申请,法院依法作出执行回转裁定,责令韦某返还马某执行款20645元。
收案后,执行法官王晓斐多次传唤韦某均未能出现,王法官利用网络查控平台对被执行人韦某名下银行账户进行查询,成功查到韦某的两张银行卡中共有6000余元的存款并火速赶往鹤壁市相关银行对该存款予以了扣划。
3月14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韦某账户中有足额资金后,执行法官王晓斐再次赶往鹤壁市将剩余执行款扣划到位。
为感谢王晓斐法官,马某专门写了一封感谢信寄到红旗法院执行局,感谢信中那一句句质朴的话语,诉说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与认同。
禹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