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3月25日,焦作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会上,焦作中院院长助理李进忠宣读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2018年度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与会领导为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
据介绍,2018年以来,焦作法院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全年共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8件(含旧存二审案件1件)、审结8件;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4件、审结11件;受理恶势力团伙案件5件、审结5件。共判处 188名被告人刑罚,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判处5年~10年有期徒刑25人,3人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今年,全市法院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彻底摧毁再犯能力。严格把握黑恶势力犯罪涉案财产的七种情形,进一步明确“黑财”认定范围;统一执法思想,理清涉案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程序,明确追缴、没收财产范围及证据标准;实现分类甄别、准确判罚、执行到位,着力破解“黑财”判处难题。
此外,全市法院将完善深挖“保护伞”工作机制,积极与纪委监察机关建立线索移交与查办反馈“双向通道”,确保有“伞必打”,有“网”必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