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袁海青
3月13日,记者从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的全省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座谈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共发展ODR企业458家,位居全国第三,中部六省第一。在线解决消费纠纷300余起,在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ODR企业是指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提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服务的企业。消费者可以直接选择ODR企业进行投诉,企业在平台上完成对投诉的受理和反馈,既简化了程序和环节,又能实现快速解决消费纠纷。ODR企业不仅前移了消费维权关口,而且也落实了经营者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