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倪政玮 通讯员 徐永忠
“我没有想到刚过春节,夏邑县法院就把我的工资执行过来了。”得知法院将自己被拖欠的工资执行过来了,赵某在电话中连声表示感谢。
2017年9月,经夏邑县法院判决,于某应于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偿还拖欠赵某的工资12500元,判决生效后,于某没有履行生效的判决,赵某依法向夏邑县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于某一直躲避法院执行。“我要不是家庭困难,丈夫有病卧床,我也不会起诉他。”赵某的哭诉让执行干警暗下决心,决不能让“老赖”赖账得逞。
今年春节过后上班第一天,执行法官与法警一早就驱车赶到了于某家中,于某对于执行干警的到来非常意外,当执行干警向于某宣读拘留决定书时,于某连声求饶,并立即用手机,将执行款12500元转到法院执行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