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李雪妮 通讯员 文立新
近日,武陟县一家运输企业因违规使用大货车驾驶员发生亡人交通事故,企业法人、安全员、车主未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被刑事拘留。
2018年12月22日6时许,327国道武陟县乔庙超限检查站东侧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交警部门经过现场勘察等,很快锁定豫HXXX76重型厢式货车为嫌疑车辆。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民警发现肇事车辆挂靠武陟县某运输公司,驾驶员郑某某原来持有A2驾驶证已降级为C1证,其行为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目前,驾驶员郑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其驾驶证被吊销,终生禁驾。郑某某所挂靠的运输企业法人王某某、安全员王某某、车主崔某某因履职不到位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