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官方微信
天天315维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为广泛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公示如下:
本项目为煤矿瓦斯地面井建设项目,总投资154217.95万元,建设范围位于平煤股份八矿、十矿、十二矿、十三矿和首山一矿五对矿井矿区范围内,共布置煤层气井195口,建设101座井场,井场地跨平顶山市卫东区、叶县和许昌市襄城县。项目分四期共四年逐步实施,实现3亿m³的瓦斯煤层气年产能。项目通过对瓦斯的抽采利用,可有效降低煤层中瓦斯含量,有利于促进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发展,又可减少矿井瓦斯直接排放对区域环境和气候的不利影响,并将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其它煤矿乃至全省煤矿业瓦斯治理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d60NcL3j8uAOHQBi9f8HQ
提取码:tyww
查询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至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联系电话:0375-2723076)。
卫东区东高皇街道、襄城县紫云镇、襄城县湛北乡、叶县洪庄杨镇居民及其他相关企业、组织、团体等,同时鼓励范围之外的其他公民、法人和组织提供宝贵的意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ZafUptkVRBhm0W0fDHnIQ
提取码:kw7o
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或者以信件和传真等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电子邮箱:pmgftzzgx@163.com
环评单位电子邮箱:yonglinhuanbao@126.com
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9日。
特此公示!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