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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云开庭”1482次,郑州金水法院“云上法庭”隔空审理解民忧

来源:大象新闻·东方今报 2022-10-29 08: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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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慕嘉烜

为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降低疫情对案件审理进程的影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处理纠纷,及时化解矛盾,把案件审理从“线下”搬到“线上”。金水法院自10月17日暂停线下诉讼信访活动至今,网上开庭共1482次,既满足了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护自身人身安全的需求,也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案件化解效果双统一。

调解从“线下”持续到“线上”不懈努力只为案结事了

“真没想到在疫情防控时期我的案件还能得到圆满解决,感谢朱法官的耐心调解,我们终于能给员工们一个交待了,太感谢了”, 10月25日晚,金水法院杨金人民法庭庭长朱智勇接到了某建筑装饰公司代理人的电话,电话中代理人再三向朱智勇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2014年6月,原告某建筑装饰公司作为承包方,与发包方被告某置业公司签订了《项目工程施工合同》,2019年9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现已经投入使用。但被告仅支付给了原告部分工程款,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对已经竣工的工程进行决算,并支付剩余工程款825万余元及利息,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原告无奈诉至金水法院。该案经历了本诉、反诉、本诉工程造价鉴定、反诉工程质量鉴定等,双方争议之大可想而知。朱智勇接手案件后,他多次与双方沟通,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和数额。当事人提交了鉴定申请,鉴定意见出来后,朱智勇多次组织双方现场调解,但因双方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分歧较大,多次调解均未成功。10月以来郑州遭遇疫情,法官无法组织当事人再次线下调解,朱智勇反复思考案件的解决方法,一纸判决发出去,可以办结一个案件,但是想到案涉的数额之大,可能拖垮两个企业,并且中间还有这么多员工的工资,牵扯到太多家庭的生活。朱智勇经过再三考量,决定继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他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做双方的工作,希望双方能够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难处,希望原告能够宽限被告一些时间,再劝说被告可以先支付一部分缓解原告的燃眉之急。原、被告被朱智勇法官的耐心和为当事人考虑的真诚打动了,经过慎重考虑,双方决定各退一步,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朱智勇考虑到被告的账户已经被冻结,且现在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原告无法线下提交解封申请,为了保证第一笔款项能够顺利支付给原告,朱智勇询问原告是否同意法院依职权将保全冻结被告名下的银行账户解封,原告表示同意。最终,在朱智勇的主持下,双方在网上法庭签订了调解协议:一、被告河南某置业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前,分十期,每期向原告支付42万元;二、在调解书送达双方后,原告同意法院依职权将保全冻结被告名下的银行账户解封,被告在账户解封的同时,现场将冻结的账户内的所有款项直接转至原告指定账户,账户内不足的部分,被告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补齐。至此,双方的纠纷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朱智勇法官说“我们办理案件的初衷是案结事了,一纸判决可能办结一个案件,但是不能了结一个案件,只有真正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纠纷。”

数十通电话 八小时“云开庭” 一波三折终解纷

在原告陈某(化名)诉被告王某(化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民一庭员额法官吴俊鸣数十次电话沟通,8个小时的“云庭审”+线上调解,最终成功调解此案。

 

被告王某在原告陈某处租赁一处房屋用于经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一、房屋每月租金36000元,每六个月支付一次;二、王某向陈某支付履约保证金36000元;三、王某若未按期支付房租则按日千分之五计算违约金。2021年8月至今年7月,被告支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共计125000元,始终未足额向陈某支付租金,陈某经多次讨要无果后,无奈诉至金水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王某支付租金及违约金共计38万余元。

吴俊鸣接手案件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在沟通过程中她发现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并没有闹得很僵,二人也都有调解的意愿,但就支付金额及支付期限存在较大争议。为化解双方矛盾,吴俊鸣认真审阅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并与当事人多次电话沟通租金的计算起止时间,双方最终确定还需支付租金31.9万元。但支付期限双方又争执不下,被告王某称自己目前经营困难,可以在两年内支付完毕,原告陈某坚决不同意并因为被告欠付租金金额较大要求其3个月内支付完毕。吴俊鸣了解双方意愿后,多次做双方的工作,首先她劝说被告王某,做生意要讲诚信,更要有履约精神,并向其释明违约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随后,她又劝说原告陈某,受疫情影响,大家做生意都不容易,是不是考虑宽限王某一段时间。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各退一步,最终达成6个月内支付的意见,但原告提出为避免被告再次拖欠,要求设置违约条款。双方对违约条款存在较大争议,各持己见,调解又陷入僵局。10月26日,该案在“云上法庭”开庭进行审理,吴俊鸣组织双方网上质证,质证结束后,吴俊鸣再次询问双方是否有调解意向,也告知双方如果成功调解可以更快更好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考虑后同意再次调解,调解过程中,吴俊鸣继续做双方的工作,希望双方能够站在对方的角度寻找两人均能接受的违约条款。原告为了尽快拿到租金,表示被告如果能在6个月内按时支付完毕,就只用支付30万元租金即可,并且他愿意减免掉违约金,但若不能按时支付,租金一分不能少的情况下还要支付违约金。被告听后表示同意,并保证自己会按时支付。经过数十次的电话沟通,从早上9点到下午5点,8个小时的网上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双方确认被告欠原告租金319000元;二、被告同意在2023年4月30日前分三期按每期10万元的标准支付原告租金共计30万元;三、若被告按上述约定按期足额支付30万元,则原告自愿放弃租金19000元及违约金;四、若被告未按约定按期足额支付30万元,则原告有权就319000元为基数主张剩余未付租金及违约金。至此,该案得到妥善解决,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案件成功化解 案款当即履行 这就是金法速度!

“好的,可以了,今天线上调解到此结束,原、被告双方通过线上平台签字确认。”近日,刑庭员额法官侯二伟通过“线上”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并促使当事人当即履行了调解款项1200元。

  

原告刘某(化名)驾驶租赁的客运小型车辆行驶至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时,与被告张某(化名)驾驶的普通客车发生事故,后经交警认定,被告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刘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的车辆在修理厂维修了5天,期间未能正常营运,给原告刘某造成损失。双方多次协商后,未就营运损失数额等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刘某一纸诉状将被告张某及保险公司诉至金水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其经营损失、租赁费及交通费。

侯二伟接手案件后,鉴于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为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组织双方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线上面对面”就本案的争议焦点、赔偿标准、诉讼风险等多方面进行调解。经过侯二伟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张某赔偿原告刘某各项损失共计1200元。同时,被告当即转账,将履行款及时交付给原告。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该三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金水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妥善化解纠纷的一个缩影,既避免了当事人往返奔波,减少人员流动,为疫情防控助力;又有效地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实现了疫情防控与司法服务两不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兰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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