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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多地发布告知书,暑期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

来源:大象新闻·东方今报 2022-07-08 08: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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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成书丽,高安娜,濮阳台

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近日,河南多地发布告知书,暑假期间所有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谨慎选择非学科类培训。

记者走访濮阳市多家校外培训机构发现,形体、音乐、美术等非学科类培训暑期课程吸引了不少学生前来体验。

学生家长李女士说,“这个假期我给孩子报了两个班,一个美术彩铅,还有一个架子鼓,这两个都是他比较喜欢的班,每次上课孩子都很积极。”

根据濮阳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发布的公告,暑假期间,培训机构开展的各类学科培训,以及“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地下”违规学科培训均为非法行为。

濮阳市某培训机构负责人赵先生表示,机构已经根据市里的要求,停止了一切学科类的课程。为了满足学生暑期对各种兴趣培养的需求,开设了美术、非遗文化手工制作课、口才训练课等一些特色课程。

“有不少学生来试听和报名,优惠力度也是前所未有的,所以报名的成交率还是挺高的。目前一共有19个班,每个班20个孩子。”赵先生说。

据了解,近日,河南濮阳、三门峡、许昌、商丘、济源等地都明确要求,暑期期间所有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在告知书中提出,家长应拒绝参加各类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小升初”“初升高”学科类培训。三门峡等地要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做好防火、消毒、职工定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基础上,经各地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暑期可以开展培训工作。家长和学生如果需要参加非学科类培训,一定要选择审批通过的培训机构或教师有资质、安全有保障的培训机构,并签订统一格式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缴费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

济源童之梦舞蹈中心舞蹈老师李利娜告诉记者,根据济源市的要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需要有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等。该中心早在疫情发生之前都办理好了这些证件。目前中心在课程安排上也是严格按照”缴费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规定进行,一个季度收一次费用。”肯定得符合政策。”李利娜说。

我们也在此提醒家长学生,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依然十分严峻,请务必遵守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自我防护。

暑假期间各地教育部门将组织人员联合体育、科技、文广旅、公安、民政、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培训行为严肃查处。

 

附各地告知书重点要求:

三门峡市教育局《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一、暑期期间所有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

二、严禁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三、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发布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

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做好防火、消毒、职工定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基础上,经各地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暑期可以开展培训工作。

五、培训机构需将培训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公示,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不得以“打折”“买一送一”等方式诱惑学生家长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

六、培训机构收费前主动与学生家长签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收费后主动开具正规发票,并诚信履约,妥善处理学生退费等有关诉求。

七、培训机构主动开展校外培训材料、从业人员等情况自查,配合接受主管部门相关检查。

八、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各主管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在暑假期间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培训行为将严肃查处,从重处罚、决不姑息。

 

濮阳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一、不参加学科类培训。暑假期间,培训机构开展的各类学科培训,以及“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地下”违规学科培训均为非法行为。市、县(区)教育局部门将联合其它部门对违规学科培训进行专项督查,严防违规培训所带来的疫情防控、安全和资金风险。

二、谨慎选择非学科培训。全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已由相应主管部门进行分类审批,如需参加非学科类培训的,请选择审批通过的培训机构或教师有资质、安全有保障的培训机构,并签订统一格式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缴费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

三、树立正确教育理念。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依赖、迷信校外培训不可取。家长要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科学合理安排孩子课余时间学习、生活和锻炼,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欢迎家长朋友共同监督校外培训行为。如发现有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均可向公布的各自辖区电话或邮箱反映。

 

濮阳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1.暑假期间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以任何形式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所有学科类培训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隐形变异的学科培训。不得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上学科类培训。

2.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发布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

3.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第一时间向家长公布“有证有照”机构名单。

4.培训项目及收费标准须在公示栏公示,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不以“打折”“买一送一”等方式诱惑学生家长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

5.收费前主动与学生家长签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收费后主动开具正规发票,并诚信履约,妥善处理学生退费等有关诉求。

6.定期主动开展校外培训材料、从业人员等情况自查,配合接受主管部门相关检查。

7. 严格落实省、市、县(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将继续畅通举报渠道,在暑假期间组织人员联合公安、市监、消防等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培训行为严肃查处,通过各级媒体通报黑名单。

许昌《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一、树立正确教育理念

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盲目依赖、迷信校外培训不可取。请您站在促进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角度,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高度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科学合理安排孩子课余时间,利用暑期带领孩子多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假期生活,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二、不要参加学科类培训

按照“双减”政策要求:“各地学科类培训机构暑期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开展培训”。目前全市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全部注销,培训机构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学科类培训,包括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为非法行为。暑期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违规学科类培训进行专项督查,请您充分认识违规培训所带来的疫情防控、安全隐患和资金风险,切实维护自身利益,不得参加违规学科类培训。

三、慎重选择非学科类培训

全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已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分类审批,如需参加非学科类培训,请选择审批合规的培训机构,签订统一格式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缴费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

欢迎家长朋友积极监督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如有发现违规培训,请予举报,举报电话:

许昌市:0374-2699867

禹州市:0374-8880010

长葛市:0374-6110269

鄢陵县:0374-7107667

襄城县:0374-3569692

魏都区:0374-7385989

建安区:0374-5119021

开发区:0374-8581653

示范区:0374-3372630

东城区:0374-2952356

 

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局暑期致家长一封信:

一、拒绝学科类培训。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暑假期间,鼓励孩子参加以满足个性发展、提升兴趣爱好为需要的非学科培训,拒绝参加各类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小升初”“初升高”学科类培训、个人以 “教育咨询”“家庭教育指导”“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各学校要对广大中小学生加强教育引导,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违规学科培训进行督导督查,加大曝光力度。

二、依法解决纠纷。家长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该机构对公账户进行课程缴费,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 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遇到纠纷,首先与该机构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请与各业务主管部门联系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建议家长走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接受监督举报。家长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以下问题要及时举报:1.学科类机构通过微信群或其他方式发出通知,准备在暑假、双休日违规开展各类“幼小衔接”“小升初”“初升高”等文化课培训;2.非学科类机构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等。

附件: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投诉电话

 

 

济源示范区《关于进一步严格暑期学科类培训活动的通知》

一、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学习《济源示范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十严禁”》,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严禁占用暑假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二、各中心校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暑期值班值守,每天安排专人加强巡逻检查,值班人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对于上级部门交办问题线索或群众举报线索,要及时查处并反馈,不得延误。

三、教育体育局将联合工科委、文广旅局、市场监管局等开展不间断、多频次的突击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同时加大曝光力度,做到处置一起、曝光一起,形成警示震慑。

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五、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济源示范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十严禁”

一.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应资质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

二.严禁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以思维训练、素养提升、托管服务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三.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格遵守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要求。

四.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高中参照执行)。

五.严禁在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营转非)之前招生及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培训费用。

六.严禁培训进度超过当地中小学同期进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对学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学,不得以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七.严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1:00。

八.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或变相参与校外培训活动。

九.严禁未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前开展培训。

十.严禁张贴学生考试成绩和考取学校相关信息。

 

商丘市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在全力做好假期安全工作方面,《通知》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放假前,安排专门的暑期安全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确保暑期学生人身安全。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学生在暑期自觉遵守本地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自身健康安全。

在落实“双减”政策方面,《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双减”工作要求,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加强各学科假期作业的统筹协调和总量的控制,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健康、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实践性作业。要强化家校共育,争取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双减”工作,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理性选择校外培训,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兴趣班等。要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充分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和联合执法,加大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查处力度。

在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方面,《通知》指出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立足于丰富学生阅历、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等方面,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文明绿色上网,不沉迷网络游戏。

在精准做好假期控辍保学工作方面,《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宣传正确教育理念、控辍保学政策和教育资助政策。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学生假期后如期返校就学。

在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假期补课方面,《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在暑假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组织学生到校补课或上新课,不得暗示、动员或组织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补课等。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举办或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加大对违规提前开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查处力度。

 

商丘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告校外培训机构书》

1.目前我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清零,以任何形式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所有培训机构均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也不得以“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隐形变异的学科培训。不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上学科类培训。

2.不通过任何途径发布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

3.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商丘市校外培训机构分类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商双减办〔2022〕3号)要求,及时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将第一时间向家长公布“有证有照”机构名单。

4.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教体民〔2022〕6号)要求,做好本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培训项目及收费标准须在公示栏公示,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不以“打折”“买一送一”等方式诱惑学生家长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

5.收费前主动与学生家长签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收费后主动开具正规发票,并诚信履约,妥善处理学生退费等有关诉求。

6.定期主动开展校外培训材料、从业人员等情况自查,配合接受主管部门相关检查。

7.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将继续畅通举报渠道,在暑假期间组织人员联合体育、科技、文广旅、公安、民政、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培训行为严肃查处,通过各级媒体通报黑名单。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打造规范有序的教育培训生态,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商丘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一、树立正确教育理念。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依赖、迷信校外培训不可取。孩子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的能力。希望家长朋友们转变教育理念,不要认为暑期是最好的“超车”时段,应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引导孩子提高校内学习质量,不强迫孩子参加超前、超标学科培训,不给孩子多报、滥报课外培训项目,切忌把“考高分”凌驾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之上。要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科学合理安排孩子课余时间学习、生活和锻炼,引导孩子合理制定学习计划,帮助他们养成不依赖校外补课的良好学习习惯,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二、不参加学科类培训。按照“双减”政策要求,当前全市所有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注销或转型,我市已不存在合法合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开展的各类学科培训、“一对多”、“一对一”、“众筹私教”、“上门服务”、“素质拓展”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无论举办者是机构或个人,均为无证无照、未经审批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将畅通举报渠道,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明查暗访,严厉打击机构或个人从事“隐形变异”等各类非法培训,严肃查处在职教师组织、参与非法违规培训行为。请各位家长朋友充分认识违规培训所带来的疫情、安全和资金风险,切实维护自身利益,不参加违规学科类培训。

三、谨慎选择非学科培训。全市非学科类培训已由相应主管部门进行分类审批,希望参加非学科类培训的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选择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上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并且已纳入资金监管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并签订统一格式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缴费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家长查询合规合法的培训机构、选课、购课、销课等请在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家长端(下载地址:https://dl.xwpx.eduyun.cn/downloads/child/jiazhang-arm64.apk)进行操作。

三、远离非法培训机构。目前,社会上仍存在一些未经相应主管部门审批的“地下学科类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此类培训机构未经相应主管部门审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达不到办学所应具备的场地、师资、安全、资金等必要条件,缺乏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家长与学生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为汲取柘城县“6.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防范“退费难”和培训机构“卷款跑路”等损害家长利益的问题发生,再次提醒各位家长,远离非法培训机构,守好自己的钱包,慎重缴纳培训费用,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四、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是教师的神圣职责,我们提倡教师对学困学生无偿个别辅导,禁止教师有偿家教。有偿家教异化了师生关系,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影响了教师的社会形象。师德规范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请家长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发现在职教师存在有偿家教或强迫、变相强迫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在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等行为,请及时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举报。

五、积极参与监督治理。目前我市已无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无线上培训机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培训类别,分别由体育、文化广电和旅游、科技等部门制定设置标准,进行前置审批。现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其主管部门审批前,均未取得办学许可。我们诚恳地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从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主动参与到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中来,监督教师从教行为,自觉抵制、积极举报一切培训机构违规行为。

六、做好疫情防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依然十分严峻,暑期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任务艰巨。请家长务必遵守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自觉遵守和做好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您和您的孩子身体健康。

 

责任编辑:兰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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