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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大象新闻记者 韩争强
当前,疫情防控呈反复拉锯之势,奥密克戎带来的“倒春寒”,使部分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困境。在这个关键时期,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来了。
2月份以来,许昌市先后发布了《许昌市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若干政策措施》和《许昌市加强小微企业培育的若干举措》两份文件,出台了一系列力度空前的惠企政策。这些政策中既有“雪中送炭”的帮扶,也有“添砖加瓦”的培育,实实在在把“真金白银”送到企业手中。
25条帮扶措施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许昌市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若干政策措施》这一沉甸甸的“政策大礼包”中,20条措施,真金白银、实实在在。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方面,全面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阶段性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12月31日前,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房租支持方面,对承租国有房屋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疫情管控期间(自沿街门店暂停营业之日至恢复经营活动之日,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为准)免收房租;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减轻企业负担方面,严格执行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强化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健全涉企资金拨付督导机制方面,夯实涉企资金拨付主体责任,分类制定拨付机制,加快涉企资金拨付;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涉企资金拨付监督检查。
强化金融信贷支持。缓解中小企业还款压力方面,支持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性中小企业申请使用市级应急周转资金;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贷款展期业务和无还本续贷业务,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等。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方面,加快推进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组建设立;全面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做好受困中小企业续贷续保工作,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逐步将支农支小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放宽反担保要求,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加强政银企对接方面,依托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开展常态化线上银企对接;深入推进“信易贷”新型融资模式,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绿色通道和“信易贷”白名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和服务,扩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规模。
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款项支付方面,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完善投诉线索受理、分解、办理、反馈机制;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自收到投诉材料之日起30日内处理完毕,反馈投诉受理部门,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纳入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开展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依法加大失信惩戒、限制消费等措施的适用力度。加强中小企业司法保护方面,依托“12348”法律咨询热线和公益法律服务团队,为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公益性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等。
35条硬核举措全力加强小微企业培育
小微活,就业旺,经济兴。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为了让广大小微企业、个体户在困境中活下来、活得好,许昌市出台的《许昌市加强小微企业培育的若干举措》,从推行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登记信息化便利化、优化准入准营服务、降低市场准入成本、深化质量要素赋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加强企业用工支持等35个方面,全力破解当前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急难愁盼”的各项问题。
提升市场主体准入效率。持续拓展“企业开办+N项服务”覆盖面,实现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等12项事项的“一网通办”。以企业开办工作为基础,推行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智能审批和企业变更、注销“一网通办”,提升市场主体审批登记效率。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非禁即入”,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贯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统一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的制度规则,精简申请材料和登记环节,推行当场办、一次办、限时办、网上办、异地可办,持续提升登记便利度。优化名称自主申报服务,解决市场主体“起名难”问题。深入落实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改革,将经营范围申报由申请人填写改为规范式条目勾选,进一步提升注册登记效率。加快“证照分离”改革,构建准入即准营市场环境。以食品经营、药品经营“一件事”改革为抓手,对企业开办、涉企经营许可实行“流程接续、业务衔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实现准入准营“证照联办、一网通办”。
降低市场准入成本。鼓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照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标准,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实行新设立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公章。推行税务Ukey应用。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发票电子化。持续提升银行账户服务质效,推行减费让利政策,降低银行对公账户开户成本。推行免费邮寄政策。通过邮寄免费寄送营业执照、税控设备等。
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小微企业作出书面承诺后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会同发改、财政部门落实降费减负政策,聚焦突出问题,推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鼓励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定期发布配套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优惠措施、贷款协调发展等情况,为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创业人员提供资金支持。对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开业补贴。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小微型企业,最高可给予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并对LPR-150BP至LPR+150BP的部分予以贴息支持,LPR-150BP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以继续给予累计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及时跟进上级部门关于社保费减免的政策动向,确保最新的阶段性减免政策落实、落细,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可缓交社保费用。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支持小微企业稳定岗位。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与职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后,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最长时间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