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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大象新闻记者 张学军
通讯员 秦斌
青少年时期是心智成长的重要时期,孩子在逐步认识和接触社会的同时价值观也逐步确立,但也容易因诱惑而犯错。近日,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接连发生4起盗窃案件,经民警调查,作案的竟是一名12岁的少年。
12月8日至9日,鹤壁市公安局山城区分局石林镇派出所接连接到群众家中被盗的报警。石林镇派出所民警多方侦查,12月10日,将涉嫌盗窃的违法行为人范某传唤至派出所并通知其父亲到场。经查,12月8日至9日,范某利用自身年龄较小、身材瘦弱的优势,爬、钻入他人家中进行盗窃,共偷盗现金800余元。
办案民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细致的询问,发现范某父母离异且家庭较为困难,因羡慕其他孩子的幸福生活而实施盗窃。为挽救这个迷途少年,让其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民警对范某及其父亲进行了深刻的批评教育和法律宣传。范某年龄不满十四周岁,依法不予处罚,民警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并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
警方呼吁:对于未成年违法行为,家长要加强教育沟通,找出犯罪的根结在哪里,对症下药,让孩子远离引起犯罪的因素,防患于未然。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