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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王莉莉
“姨姨,帮帮我吧,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10月26日,在武陟县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室,李小红(化名)诉说着自己的经历。当日,在家事调解员焦翠英的悉心调解下,这起追索抚养费纠纷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原告李小红诉称,她和被告张小刚(化名)是在南方打工时相识相恋,并开始同居生活,后生育一男孩,之后二人分手。随着孩子渐渐长大,仅凭她一人微薄的收入,实在无法满足孩子的各项费用开支。她曾向张小刚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却遭到对方拒绝。无奈之下,李小红只得起诉至武陟县法院。
案件转入家事审判团队后,家事调解员焦翠英立即展开庭前调解,并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我知道错了,愿意支付给孩子抚养费。”在焦翠英的劝说教育下,被告张小刚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每月28日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1000元,直至孩子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