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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耿彩霞通讯员王莉莉
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沁北法庭负责人张小亮深入蔬菜大棚实地勘验,现场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涉农合同纠纷案。
2016年1月1日,武陟县某蔬菜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与赵某某签订《转让协议》,合作社将其名下的5号棚、6号棚使用权转让给赵某某,转让期限为2016年1月1日到2023年3月1日。2020年6月,合作社通知赵某某2021年3月大棚要复耕、平棚,赵某某便不再种植,且欲与合作社解除《转让协议》,但因合作社法人代表身处国外,无法签订书面的解除合同手续。2021年4月,合作社通知赵某某需要给付土地承包费13200元,但赵某某未履行,后合作社诉至武陟县人民法院,要求赵某某支付承包费。
9月6日上午,张小亮前往赵某某承包的蔬菜大棚进行实地勘验,查看大棚的实际情况,并现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解除于2016年1月1日签订的转让协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