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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首席记者 慕嘉烜 通讯员 韩旭/文
“港区法院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从立案到我们拿到这笔钱仅用了7天,为法院的效率点赞!”近日,在拿到港区法院发放的执行案款后,申请执行人郑州某重工公司的负责人长舒了一口气,并且连声向执行干警道谢。
2016年10月,郑州某重工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某能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2018年,双方又签订八份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郑州某重工公司依约履行完毕合同中应尽义务,而四川某能源公司却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郑州某重工公司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起诉讼。后经港区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还款协议,由四川某能源公司分期履行货款本金、利息等共计2400余万元。
2021年3月31日,第二期付款期限届满,四川某能源公司未履行生效调解书中确定所应偿还的245万元,郑州某重工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向港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拿到卷宗材料后,第一时间梳理卷宗材料、提起查控、检索关联案件,并与双方当事人主动联系,了解案件情况。
“公司因为这笔钱都急得团团转,我们急需在4月7日前缴税,这笔执行款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麻烦咱们干警一定帮我们执行回来啊。”公司负责人焦急地向执行干警说道。
执行干警在梳理案件信息时发现,案件在审判阶段,郑州某重工公司申请保全,冻结了四川某能源公司的银行账户,但当时账户余额仅有3万元。后执行干警层层调查核实,发现该账户后期有资金流入,账户余额已足以支付欠款,给案件执行带来了转机。但同时也面临一个新的问题,开户行在成都,需要实地扣划,如果委托当地法院,可能耗时较长。
“企业有需要,咱们就要去!”为了提升效率,使案款迅速到位,解决企业所需,执行干警立即动身奔赴成都实地执行,在扣划完成的同时,又立刻组织财务人员发放案款,传递接力棒,将245万元案款第一时间发放至郑州某重工公司的账户,郑州某重工公司也在时间截止前的最后一刻缴纳了税款,解决了燃眉之急。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营商环境则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近年来,港区法院立足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发挥,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着力推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成效,以司法服务高质量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