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河南

新闻线索在线提交

杞县警方打掉3个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团伙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1-02-04 06:01:22
  • 关注官方微信

  • 天天315维权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李国强 通讯员 时广建

    明知他人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然为其提供银行卡、电话卡等服务,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日前,杞县公安局打掉了3个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团伙,抓获杞县及山东籍犯罪嫌疑人10名。

    1月20日,杞县警方接到通报,杞县傅集镇张某亮涉嫌非法买卖手机卡、银行卡等非法交易。民警收到指令后,立即组织对张某亮展开调查,最终锁定张某亮在新郑市居住,民警连夜赶赴新郑市进行抓铺,当天深夜成功抓获张某亮以及3名同伙。

    通过讯问深挖,办案民警顺线追踪,又发现山东省枣庄市还有两个犯罪窝点。1月22日,该局组织警力赶赴山东展开统一行动,于当天深夜一举抓获涉案人员6名。

    经审讯得知,3个团伙通过境外语音聊天平台,购买大量手机卡、银行卡,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非法资金转移,获取非法利益。据统计,警方共查获手机109部,银行卡246张,冻结资金120余万元。

    目前,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为此再次发出告诫:银行卡开户人、电话卡开卡人如果将本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以出售、出租、转借等方式提供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或者其他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①

责任编辑:郑国锋
有新闻想爆料?请登录《今报网呼叫中心》( http://www.jinbw.com.cn/call)、拨打新闻热线0371-65830000,或登录东方今报官方微信、微博(@东方今报)提供新闻线索,联系邮箱:jinbw2004@126.com。
  • 时政
  • 河南
  • 社会
  • 民生
  • 财经
  • 教育
  • 行业
  • 综合

东方今报|资源手册|呼叫中心|联系我们|版权声明|法律顾问|广告服务|技术服务中心

Copyright © 2005 - 2020 JINB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东方今报·今报网编辑部  版权所有:东方今报社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