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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开封市禹王台区法院执行干警对涉民生的每一起案件都用耐心和爱心想尽办法,既把案件执行好,还尽量避免激化矛盾,获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0年5月17日,秦某驾驶机动三轮车与驾驶两轮电动车的李某在开封市金明大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受伤、电动车损坏。秦某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经开封市禹王台法院判决秦某赔偿李某损失2万元。李某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向秦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秦某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法院对其名下财产查询后,也一无所获,将秦某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员多次到秦某家中了解情况,走访秦某邻居和社区,得知秦某无固定收入,以打零工维持生计。在此情况下,执行员“背靠背”向秦某及家属、李某做了细致的工作,秦某家人愿竭尽全力凑齐17000元了解此事,李某对秦某表示谅解、放弃部分款项。双方在2020年12月18日握手言和,秦某将执行款17000元履行完毕。
(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