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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香烟违法,3名男子在汤阴被捕!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0-12-22 14: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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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于艳彬 见习记者 于彦鹏 萌友 陈嘉骏 张静/文图

根据我国烟草专卖法规定,售卖香烟必须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烟草制品没有准许的情况下不能跨区域售卖。近期,汤阴警方就查获了一起跨区域非法倒卖香烟的案件,抓获团伙成员3人,涉案总价值25万余元。
11月23日,汤阴县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在县城精忠路东段,发现一辆行踪可疑的白色轿车,在车内当场查获数量众多的品牌香烟。而车内3名男子并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这些香烟的来源和用途也含糊其辞、无法解释。3人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随后,汤阴烟草专卖局将3人移交给汤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在警方面前,3人如实交待了他们的违法事实。
林州人张某早前曾在山西打工,在当地认识了收烟的雷某,从中了解到收购卷烟倒卖的流程。虽然明知非法倒卖香烟是违法的事,但受高额利润的驱使,张某决定从林州收购香烟再倒卖给山西的雷某。于是今年10月底,张某回到林州后,在没有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另外两人合伙开始在林州和周边城市,从路边的小超市、烟酒店以零售价整条收购香烟,再加价卖给雷某,从中赚取差价。11月23日,当张某团伙在汤阴街头收购香烟的时候,被汤阴烟草局工作人员查获。后经警方查证,仅一个月之间,张某团伙就在林州、安阳、汤阴等地共收购香烟1767条,涉案总金额达25万余元。
12月19日,张某团伙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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