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于艳彬 见习记者 于彦鹏
2020年11月26日,林州市公安局东姚派出所接到林州市某建筑公司报警:有两辆大货车冒充其公司车辆信息违法。
根据报警人提供的车辆信息,民警查询到两辆大货车于8月1日在鹤壁市被交警部门查处过,其向交警部门所提供的施工单位信息为报警人林州市某建筑公司,提供的行程为林州市东姚镇往鹤壁市方向运送石料。但报警人肯定自己公司从未与这两辆大货车达成雇佣关系,办案民警经过核实大货车行车轨迹,发现这两辆大货车并没有进入过林州境内,更何谈从东姚镇往鹤壁市方向运送石料。
在掌握一系列证据后,民警依法对大货车的所有人申某某(34岁,鹤壁市人)进行传唤。
经查,申某某于2020年购置两辆大货车在鹤壁市内运送石料,2020年8月1日,申某某在鹤壁市某超限站被交警部门查处并扣押车辆。为逃避处罚、加快处理进程,申某某在鹤壁市某文印店制作虚假的印章、过磅单和行车轨迹表,以林州市某建筑公司的名义向超限部门提交手续,而其本人与该建筑公司并无任何关系,也从未驾车来过林州境内拉石料,而该建筑公司的印章居然是文印店工作人员从网上下载得来的,过磅单、行车轨迹表等手续均系伪造。
申某某实际拉石料的地点为鹤壁市山城区,他认为谎报施工单位所在地为林州市可以避免当地交警部门从源头调查其违法行为,可没想弄巧成拙,目前,申某某因伪造公司印章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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