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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冯晓玉 萌友 郭文涛 马鑫龙
租赁房屋缴纳租赁费,本是合情合理的事,可方某某就是占着房屋不交,近日,封丘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案件,就在法院将要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其家属才急忙支付了22万元的房屋租赁款。
原告周某某(甲方)与被告方某某(乙方)就房屋租赁约定,甲方于2017年3月1日起交付乙方使用,合同2037年3月1日到期。双方约定先交租金后使用,租金每年3月1日前交付本年年度租金12.5万元。
合同履行期间,原告周某某向被告方某某催要2019年3月1日前合同约定的租金时遭拒,协商无果,形成诉讼。
经封丘法院判决,被告方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搬离涉案房屋土地,且被告要支付原告自2019年起至实际搬离之日止的占用使用费。
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一开始就积极联系双方进行和解,但被执行人方某某拒不履行。该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经过体检及核酸检测即将将其送入看守所时,被执行人方某某的家人联系承办法官,拿出22万元了结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