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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零!漯河市召陵区法院聚力攻坚“黑财清底”传捷报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0-10-09 22: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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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徐先友 见习记者 孙晓永/文图 


近日,随着被执行人宋某安的家属将剩余罚金打入法院执行账户,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承办的7件涉恶案件黑财执行全部执行完毕,该院提前完成了涉黑涉恶案件“黑财清底”的目标。
据了解,刘某周、李某国、宋某安、刘某顶涉恶一案判决后,4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决罚金2万元、退赔2.1万元,因他们未在生效判决书法定日期内履行判决书财产刑部分的义务,今年4月,该案财产刑部分被移送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
经网络查询,该院执行干警发现4名被执行人名下既没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车辆,也无公积金、不动产等信息,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因4人都在监狱服刑,执行局执行干警多次到4名被告人所服刑监狱对其进行调查询问,告知其尽快履行应尽义务,可是,4名被执行人均未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为推动涉案财产刑执行到位,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和漯河市公安局驻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拒执罪警务室全程参与,指导、配合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该案,召开会议解决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对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进行商讨。
在对4名被执行人家属释法明理的基础上,为提高执行震慑力,召陵区人民法院开出了该院首个涉恶案件搜查令,并在他们原居住地张贴执行公告,向其家属面对面陈弊利害。在多重作用下,李某国、刘某顶家属替李某国、刘某顶缴纳了罚金、履行了退赔义务,宋某安家属履行了部分义务。
紧接着有群众举报称,刘某周在漯河市区马路街附近有房产。循着这条线索,9月初,在当地街道、居委会、民警的协助下,该院执行干警找到了刘某周的房产,因该处房产没有在房管部门登记,所以前期未发现该房产信息。
随后,执行干警再次找到刘某周的家人,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其执行进展情况及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的后果。在多重压力下,9月29日中午,刘某周的儿子代替父亲履行了全部执行义务。同时,执行干警也做通了宋某安儿子的工作,9月29日晚11点,宋某安的儿子替宋某安交了1万元的罚金。至此,该院涉黑涉恶案件“黑财清底”按下了“清零键”。
“终于清零了!难,真的很难,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比其他执行案件更难突破。首先,被告人还在监狱服刑,且受疫情影响约见询问限制。其次,被告人前期多数都把名下财产进行了转移,查询财产难。最后,被告人的家属也多有抵抗情绪,执行推动困难。”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裴心睿如是说。
“扫黑除恶是一项必须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务,‘打财断血’是重中之重,只有加大对涉黑恶犯罪涉案财产的追缴力度,从根本上‘打财断血’了,才能有效防止黑恶死灰复燃,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贾志刚表示,下一步,他们会总结推广召陵区人民法院的经验做法,提高涉黑恶案件的财产刑执结率,为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扫黑除恶答卷。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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