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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徐先友 见习记者 孙晓永 萌友 王月英/文图
为消除“黑校车”带来的安全隐患,9月份以来,漯河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队加大执法力度,连续在辖区查获2辆非法接送学生“黑校车”,并予以重罚,有效震慑了心存侥幸者。
9月10日下午17时51分,民警在护学岗执勤期间,查获一辆车牌号为豫LF0017的棕色中型普通客车。该车核载29人,实载29人,其中学生28人。经查,该车司机不具有驾驶校车资格,车辆未取得校车标牌,为“黑校车”。
9月14日17时43分,民警再次查获一辆车牌为豫LG5990的中型普通客车,该车辆核定载客34人,实载36人,超员2人,其中学生35人。经查,该车司机不具有驾驶校车资格,车辆未取得校车标牌,为“黑校车”。
对以上两辆违法接送学生“黑校车”,交警部门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对违法车辆进行了扣留,分别对两名驾驶人依法作出了10000元和10300元的罚款处罚,并将两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抄告至涉及的学校和车辆所属公司。
“黑校车是指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件、未到交警部门登记或者登记为自用车的、未投强制责任险、本来不属于校方但却非法运营来接送学生的车辆。由于不受管理部门的约束,车辆不能正常参加年审、维护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得不到保障,驾驶人通常没有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驾驶技术无法保障,由此不断引发交通事故。同时,由于黑校车无法交纳承运人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乘车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难以追究当事人民事和刑事责任。”采访中,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队负责人提醒家长朋友,学生安全儿戏不得,为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切勿乘坐“黑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