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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赵明
■耿彩霞 通讯员 闫怡颖
近日,在解放区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快速化解了一起涉房地产企业的矛盾纠纷,及时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谢某、侯某等于2015年9月17日以现金的方式购买了焦作某置业公司开发的房产。当日,谢某、侯某向被告支付购房款共计60余万元。因房产公司的某些原因始终未能与其签订合同,于2016年12月26日向谢某、侯某等业主发出《承诺书》,承诺公司若未能按约定期限签订购房合同的,按已交房款的实际金额的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对其进行补偿。但至今双方仍未能签订购房合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谢某、侯某等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经本院法官党莉多次主持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据悉,此案是解放区法院护航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该院一直致力于为企业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为辖区群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