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官方微信
天天315维权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龚雪
通讯员 王彦伟 刘洋
近年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社会共识,但仍有个别人胆大包天明知故犯。近日,信阳市潢川县公安交警大队就查获一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7月28日夜,潢川交警大队在辖区隆古乡周边的乡村道路开展酒驾“夜查”统一行动。20时35分,一辆豫S36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进入民警视线。
民警在对该车驾驶员陈某某(男,29岁,信阳市潢川县人)进行检查时,发现陈某某神色紧张,面色微红,有严重的酒驾嫌疑。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105.3mg/100ml,已超出了醉驾标准。后又抽取陈某某体内静脉血液送检,信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出具血醇检验报告单载明:从陈某某静脉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13.4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陈某某称,他当日在一亲戚家做客,中午的时候喝了半斤左右白酒,下午没走,晚上又继续喝了两瓶啤酒。酒足饭饱之后,想着是在夜晚的农村,自认为交警不会到这里查车,就驾驶自己的两轮摩托车回家,没想到还没到家,半路上就被交警查到了,自己也是很后悔,可惜悔之已晚。
世上本无后悔药,肆意妄为代价大,等待陈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