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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韩争强 萌友 乔瑞锋/文图
(庭审现场)
7月28日,许昌市鄢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乔某某等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一案。鄢陵县法院院长冀超良担任审判长,鄢陵县检察院检察长郭亚峰出庭支持公诉。
2010年至2012年3月,被告人乔某某与赵某某(已判刑)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垄断鄢陵县境内的红砖交易市场,先后纠集多名两劳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组建“巡逻队”,对进入鄢陵县的外地红砖车辆进行拦截,强迫外地砖车司机服从其管理,从而强行收取卖砖款提成,对不服从管理的砖车司机,随意殴打、拦截、辱骂、恐吓,敲诈勒索,通过有组织的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树立了淫威,非法控制了鄢陵县的红砖交易市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乔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中涉嫌寻衅滋事罪17起、敲诈勒索罪32起,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相应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法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分别进行了讯问、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就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公诉机关和各被告人的辩护人就定罪、犯罪事实、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合法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公开公正,规范有序,时间长达8个小时之久。因该案案情复杂,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期进行宣判。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充分表明了法检两院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坚决响应,也体现了两院对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信心。同时,对黑恶势力也起到了震慑作用。院长带头办案,特别是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有助于充分激发和调动审判活力,促进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增强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