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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被强拆”续:假证通行无阻引热议 鲁山多部门正积极处理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0-07-22 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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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分感谢东方今报的关注和报道,目前事情正在向积极的方向转变。”7月22日上午,猛犸新闻·东方今报曾多次报道的“鲁山县340万元法拍房被当成违建拆了”一文当事人孔先生打来电话称,近日鲁山县政府及当地多个职能部门已经和他进行了当面接触、沟通,“下一步将就如何赔偿我的损失拿出一个具体的方案”。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徐先友 见习记者 高君晓 实习生 王昊宇 /文

本报两次报道 追出“一张假证”

  6月18日,东方今报·猛犸新闻以《买的法拍房为啥被当违建拆了》为题,报道了市民孔先生通过鲁山县法院正规司法拍卖程序,花了340多万购得位于鲁山县的两栋房屋,最终却被鲁山县政府当做违章建筑强拆一事。采访中,相关部门对于孔先生的法拍房到底存在哪些违规之处始终讳莫如深,不愿正面回应。

  6月29日,东方今报·猛犸新闻以《鲁山县“被强拆法拍房”追踪:土地证为假证 警方已立案》为题,进行了跟踪报道。至此,法拍房被拆除的原因才逐渐浮出水面:该房屋土地证为假冒,原房主利用一张假土地证,相继办理了施工许可证、房产证等手续。采访中,鲁山县相关部门及县政府主管领导承诺:将全力维护当事人孔先生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法拍房原房主因涉嫌制作假证,鲁山县警方也正式立案介入。

热议:一张假证何以在各部门通行无阻

  报道刊发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

  “原房主拿着一张假证接连到城建部门、房管部门都通行无阻,还顺利办下了施工许可证、房产证,是假证做得太真,还是职能部门太敷衍?”一位李姓市民表示,这充分反映了职能部门的不作为。

  “城建部门、房管部门都说自己没有核实证件真假的权利,那么谁有?难道证件的真假全靠当事人自律?”鲁山县一位退休教师吴先生认为,这是典型的懒政。

  “实话说说,这件事之所以走到如今的地步,职能部门具有无法推卸的责任。”网友大佛下的竹林认为,在此期间,只要有一家职能部门稍微较真些,假证都会露馅,但遗憾的是,每个职能部门抱着“不在我的范围内,我就不操心”的心态办事,最终让非法建筑堂而皇之的走上了司法拍卖的程序。

  “我觉得,鲁山县应该以此事为契机,彻底整顿一下职能部门的庸政、懒政、不作为的衙门作风,真正树立起便民、利民、惠民的意识。”网友多多拉拉认为,当事人孔先生的遭遇幸好被媒体曝光了,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否则估计只能自认倒霉,“这样的事情真的太影响地方形象,太影响政府公信力了”。

  而不少网友则对鲁山县法院提出了质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举一动都直接影响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的认同。房屋拍卖前难道不需要核实吗?怎么核实的?如今合法拍卖所的房屋被证实土地证是假的,法院是否应该站出来说两句?”

  对此,河南博识律师事务所的郭律师表示,法院在房屋司法拍卖前,首先应该确认房屋的主人是债务人,应到房管局查明是否有共有人。第二,还要到房管局查明房产登记手续,之后才能评估拍卖。

  那么,在司法拍卖前,法院应不应该核实土地证的真伪?对此,郭律师坦言,在程序上法院只需核实房产证真伪即可,因为没有土地证,房产证是无法办理的。

  “但是,在这个事件中,法院也是有责任的。法院流拍的房屋理应是合法的,但是现在却查明是非法的,那么以前的拍卖行为和抵债行为就都是无效的,法院应该对被执行人(曾永久)重新执行。

进展:当地多部门介入 正商谈赔偿问题

  7月21日,记者获悉,“法拍房被强拆一事”目前正往积极的方向发展。

  鲁山县自然资源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看到东方今报关于此事的连续报道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前不久,我们已经和孔先生进行了当面沟通,消除了之前的误会。下一步,政府将通过帮助、引导、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同时,负责此事的鲁山县一位主管副县长也告诉记者:此事正在积极处理中。

  而当事人孔先生则告诉记者,前不久,他确实和鲁山县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局、琴台街道办事处、县法院等部门负责人当面进行了沟通。“政府的态度很积极、很明确,表示会给我赔偿,但具体怎么赔偿、通过什么方式赔偿,下一步会由法院牵头负责。目前,我也在等待确切消息”。

  “这么多天了,事情终于有了眉目,起码政府有这个态度,让我心里松了口气!”采访中,孔先生坦言此事让他疲惫不堪,“希望尽快得到解决,希望我的遭遇别再重演。”

责任编辑:兰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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