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河南

新闻线索在线提交

河南年审2490件破坏环境刑事案,孟州染色作坊超排数人被判刑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0-06-04 22:20:42
  • 关注官方微信

  • 天天315维权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路治欧/文图

  2019年,全省法院受理环境资源案件5647起,审结5346起。6月4日,河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这一消息。

  据介绍,在这些案件中,刑事一审案件2490件,审结2429件,判处罪犯3134人;民事一审案件1055件,审结968件;行政一审案件2102件,审结1949件。

  刑事案件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资源行为,共受理此类刑事案件1539件,审结1508件。二是,滥捕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犯罪,共受理此类刑事案件409件,审结396件。三是,涉自然、人文遗迹保护案件,共受理此类刑事案件337件,审结326件。

  发布会上,河南省高院环资庭庭长荆伟发布了9起涉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其中几个刑事案件的犯罪情节如下:

  1.被告人买某强等人污染环境案

  2019年1月4日,买某强安排尚某等四人在租赁的杨某利染色作坊内对羊皮染色加工中加入铬粉,将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孟州市桑坡村内公共排水沟,染色作坊车间外排口所排废水中铬含量23.1mg/L、总含铬量超过国家标准三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杨某利明知该作坊不具备处置铬液条件,仍出租给买某强并收取费用。

  孟州市法院判决,上述所有人员均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的刑罚,并分别判处罚金35000元至5000元;禁止被告人买某强、尚某锋、杨某利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有关的经营活动。

  2.被告人唐某龙、杜某火污染环境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唐某龙、杜某火在江苏省某公司内租厂房以“火法”生产铝锭,并产生大量有害废物铝粉灰。为降低处置费用,两人违反国家有关有害废物的处理规定,通过他人将11车200余吨铝粉灰非法倾倒于永城市裴桥镇境内的三处地点,对周边的树木及农作物造成灼伤,导致周边鱼塘内的鱼大量死亡。经有关机构检测,上述三处地点无机氟化物含量严重超标,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案发后,被告人杜某火缴纳了319934元环境修复资金,裴桥镇人民政府已将倾倒的危险废物清理处置。

  永城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龙、杜某火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分别判处唐某龙、杜某火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和十个月,并分别判处罚金10000元和5000元。

  3.被告人何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

  2019年1月和3月,何某两次伙同他人驾车前往河北省保定市,共花7300元从个人处(另案处理)购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秃鹫4只,随后转卖给潘某(另案处理),并按照潘某要求将四只秃鹫运送至河南省辉县市五龙山动物园。后荥阳市森林公安局将该四只秃鹫查获。

  2018年6月,郭某卿(另案处理)驾车将购买的黑熊皮和棕熊皮各两张运至被告人何某家中让其进行加工,郭某卿支付何某加工费2000元。何某在加工过程中将其中一张黑熊皮损坏,经二人协商后折价8000元由何某购买。经鉴定,黑熊和棕熊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经荥阳市法院和郑州中院一二审的审理。终审认定:何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0元,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责任编辑:兰明群
有新闻想爆料?请登录《今报网呼叫中心》( http://www.jinbw.com.cn/call)、拨打新闻热线0371-65830000,或登录东方今报官方微信、微博(@东方今报)提供新闻线索,联系邮箱:jinbw2004@126.com。
  • 时政
  • 河南
  • 社会
  • 民生
  • 财经
  • 教育
  • 行业
  • 综合

东方今报|资源手册|呼叫中心|联系我们|版权声明|法律顾问|广告服务|技术服务中心

Copyright © 2005 - 2020 JINB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东方今报·今报网编辑部  版权所有:东方今报社

关注我们